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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供应商管理办法?

234 2024-08-29 18:37

一、临时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与模式,明确供应商管理工作的标准和流程,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司质量、成本和交货期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品类供应商管理的各项工作,公司其它外购外包过程及供应商的控制与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产品类供应商发生质量问题考核、索赔、纠正、预防和验证等相关工作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供应商发展规划,明确供应商发展方向,负责对供应商有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动态管理处理决策、供应商评价、暂停、退出、督查供应商质量问题

二、供应商入围管理办法?

供应商名录库的建立,首先要制订供应商入围管理办法,内容应包括供应商资质要求,例如营业执照丶质量体系证书丶生产许可证等。供应商规模,例如注册资金等。

生产能力,例如主要设备丶员工数丶设计工程师等,以前使用的质量情况等,要填写供应商入围审批表,批准后录入供应商名录

三、供应商送货管理办法?

供应商送货管理规定 规定内容 1 供应商送货违约处罚标准和规定: 1.1 在供应商出现延迟交货、供应商送货不足、供应商不送货导致订单作废等情况时为违约,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2 供应商延迟交货为A类违约,处罚标准为本订货单订货金额的3%。1.3 供应商送货不足为B类违约。在供应商当月的累计送货额达到当月累计订货额的95%(含)以上时不处罚;送货额在95%--90%(含)之间的,按未送货金额15%的比例进行除罚;送货额在90%--85%(含)之间时,按全部未送货金额20%的标准进行除罚;送货额在85%--80%(含)之间时,按全部未送货金额30%的标准进行除罚;累计送货金额低于80%时,按全部未送货金额50%的标准进行除罚。例:⑴ 一月份A供应商累计订货额10万元,实际送货额9.5万元,送货率95%,不予处罚。⑵ 二月份A供应商累计订货额10万元,实际送货额9.3万元,送货率93%,未送货金额7千元,处罚比例为未送货金额的15%,罚款额=0.7万元×15%=1050元。⑶ 三月份A供应商累计订货额10万元,实际送货额8.8万元,送货率88%,未送货金额1.2万元,处罚比例为未送货金额的20%,罚款额=1.2万元×20%=2400元。依此类推。1.4 判定供应商送货不足的标准首先是送货数量未达到订货要求,供应商按订单足数送货而实际进价低于订单进价造成送货金额差异的除外。1.5 供应商按订单所列单品送货,同时出现A、B类违约时,分别按相应标准处罚。操作流程: 2.1 店铺和配送中心对供应商送货违约的处理程序: 店铺必须按公司要求的标准合理订货。店铺在供应商送货后必须在当天将验收单录入系统并打印出来。因店铺工作失误,造成错罚供应商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2.2每周二按供应商违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开具《供应商送货违约处罚单》(一式三联,分别为留底、供应商、财务) 2.3 对千元以上的处罚单要在二日内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出现下列违约情况时,采购部要在次月初对其警告,要求加以改善;第二月仍无改善的,第三个月起要对该供应商进行无条件清户处理。Ⅰ. 公司月累计有10%以上的订单为作废订单或单店有10%的订单为作废订单的, Ⅱ. 公司月累计送货金额低于80%或单店送货额低于80% 2.4 财务部处理程序: 2.4.1 财务部在收到营运部传来的《供应商送货违约处罚通知单》后,对单据进行处理,对账时通知供应商,实施对相关供应商的处罚。2.4.2 对供应商的罚款从供应商应结账款中扣除或另行收取,并记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名词解释 1 订货日:指供应商能够在每周内接受华普超市订货单的相对应时间。2 交货期限:指合同约定的在华普超市制作并发出订货单的次日起至货物应该被运抵指定地点的时间范围。3 订单有效期限:在交货期限以外延迟交货,但仍可按原订货单收货的时间范围。通常为N+3天。(N=交货期限) 4 作废订单:超出订单有效期限仍未送货的为作废订单。5 送货不足:供应商送货时未按订货单所订单品的要求送货,数量和金额不足的。分为三类。Ⅰ类 供应商未按订单所列的单品送货,有的单品形成零验收入库。Ⅱ类 供应商实际送货的数量小于该单品的订货数量,造成送货金额不足。Ⅲ类 供应商在按照同一张订单送货时,既有未送到的单品,也有送货数量不足的单品

四、长江电力顶级供应商?

有: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电力,是目前中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

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确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定义,明确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即发改委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重要的实施主体,自行开展工作并为其他各方提供便利条件。在此基础上,《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提出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十六项管理措施和激励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提出的十六项措施中,既包含定性的措施,也包括部分定量措施,如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以及电网企业的电力负荷监测能力等,这些量化指标的规定大大增加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将大大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办法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改进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所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满足电力需求应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增加供应的同时,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

第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 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第二章 管理措施

第九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资源潜力调查、市场分析等工作。

第十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通过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二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的用户,组织有关单位为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有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

第十五条 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实现分电压等级统计分析线损等,稳步降低线损率。

第十六条 鼓励用户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高效用电设备和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技术,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加强无功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七条 鼓励通过第三方机构认定电力电量节约量。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负荷监测和控制,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100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

第十九条 有序用电应优先满足维护社会秩序、避免发生人身或重大设备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

第二十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序用电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织好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及相关统计工作,电网企业应做好配合,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序用电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所需资金来源于电价外附加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差别电价收入、其他财政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三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应主要用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施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的补贴,实施有序用电的补贴和有关宣传、培训、评估费用。

第二十四条 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合理的支出,可计入供电成本。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指用于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及对电力负荷进行控制的软硬件平台和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信息技术辅助系统。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六、电力干线迁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确保电力杆线按时迁移,保障供用电安全,根据国家、省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道路、广场、高速公路、城乡公路及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涉及的所有电力杆线迁移活动。

第三条 按照“统一标准、分类补偿、共同负担”的原则,明确电力杆线迁移补偿标准和分摊机制。

第四条 电力杆线迁移的审批程序:

(一)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涉及电力杆线迁移的,由杆线的产权单位提出具体迁移意见以及规划设想,提交城市道路建设方和道路规划设计单位,纳入城市道路杆线综合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并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二)城乡道路建设,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管线综合规划设计与道路设计同步,并报规划部门审批。

其中:单体管线规划许可证可在管线单位补送单体管线施工图后由规划部门补发。

(三)其它工程按规划程序办理。

第五条 电力杆线迁移费用承担标准:

(一)市政道路(含园区道路)、广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县道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杆线承担标准

在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杆线迁移中,对于混凝土电杆,项目建设单位按2000元/杆、1000元/拉线(其中380V按1500元/杆、500元/拉线)对供电公司进行补偿,其余由供电公司承担;对于迁移后采用钢管塔的,项目建设单位按2.5万元/塔对供电公司进行补偿,其余由供电公司承担。

(二)园区企业用地范围内电力杆线迁移,建设单位按工程材料费、人工费、税金三项费用之和对供电公司进行补偿,其余由供电公司承担。

(三)经市政府批准,确需下地的10KV及以下电缆下地工程费用承担标准

1.土建主管道由道路建设方负责施工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2.10KV配电设施的购置及施工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按工程材料费、人工费、税金三项费用之和的70%对供电公司进行补偿。

(四)需迁移35KV及以上电力杆线费用承担标准

项目建设单位按工程成本(材料费、人工费、税金三项费用之和)对供电公司进行补偿,其余由供电公司承担。

七、供应商管理办法和标准?

1.供应商的筛选

本公司通过以下标准筛选供应商:

(1)质量水平。包括:A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B质量保证体系;C样品质量;D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A交货的及时性;B扩大供货的弹性;C样品的及时性;D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括:A优惠程度;B消化涨价的能力;C成本下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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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能力。包括:A工艺技术的先进性;B后续研发能力;C产品设计能力;D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括:A零星订货保证;B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括:A经营团队;B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A合同履约率;B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C合作年限;D合作融洽关系。

八、长江电力的顶级供应商?

顶级供应商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5年期间,长江电力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市场化为导向,着力构建“大水电平台+新能源业务平台+智慧综合能源平台+配售电平台+国际业务平台+投资业务平台”等多平台协同发展新格局,从产业链条、能源结构、业务形态、发展区域等维度全面发力。

九、企业专用电力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电、输电、供电、电力建设为主营业务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或按规定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企业。

十、农村电力设施管理办法?

1.做好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操作及有关的维护工作,掌探设备的状态性能,并按照缺陷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缺陷、初步分析原因,并检查、督促缺陷的消除。

2.保证设备外表清洁、标志齐全清晰明显,保持设备设施周围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做好事故及异常运行情况的分析和设备运行状况的分析。

4.按照设备设施评级标准,定期评定设备等级。

5.把好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关,按照检修质量标准验收检修的相关设备。

6.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运行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台帐报表、设备资料的完整、真实,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