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消防在分区性质改变的时候,比如商场变住宅,住宅层间的避难层,都是设置u消火栓环网,为了保证灭火的需要,保证能有不小于2股水流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划分注意事项
1、划分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物除防火墙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防火卷帘和防火水幕带等。
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极限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1增加一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极限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极限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4、当高层民用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极限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平方米,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极限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
5、高层民用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极限允许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6、高层民用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采取相关中庭防火分隔的措施。
7、设在变形逢处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
8、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隔,当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h;当采用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h。喷头的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喷头间距应为2m至2.5m,喷头距卷帘的垂直距离宜为0.5m。
9、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乍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